小学弟一下跳出好远,赶紧找湿巾擦自己心爱的鞋,
看,这就是沈月踹了我找的新男朋友,只顾自己的鞋,完全没看到她的衣服上全是奶茶渍。
我手指蜷缩了一下,下意识去找纸巾给她擦擦。
倒是沈月尖叫着站起来,冲着我喊:
“李宾你疯了吗?你知道我这条裙子多贵吗?”
“我知道啊,这不是用我的卡买的吗?”我平静地直视她。
沈月的脸色一下僵住了,看了看四周,发现奶茶店里的其他人都往这边看,她感到丢脸,走过来,压低声音,明显带着不满:
“李宾,我们好聚好散,毕竟我们认识了十年,做不成恋人也可以做家人。”
家人?
我只是爱了她十年,不是傻了十年!
我后退了几步,好笑地看着她这张看了十年的脸,我以为我足够了解她,但现在发现我错了,错的离谱。
“不好意思,我没有你这样的家人。”
“这条裙子是用我的卡买的,泼了就泼了。”
“不然你可以让你的小男朋友给你买条新的,这条脱下来还给我。”
“把我的卡还给我,还有,回去把你的东西打包收走,给你一天的时间,否则我全部丢出去。”
说完,我头也不回的转身就走。
我和沈月是高中同学,我对她一见钟情。
我们是同一个村的,她家重男轻女,在家不受重视,没有吃过大鱼大肉,也没有穿过漂亮的衣服。
上高中时,我经常早上给她带一瓶纯牛奶,中午把我带的菜里面的肉给她吃,晚上放学后去小卖部给她买个巧克力或者其他小零食。
她对我越来越信任和依赖,高二的时候我们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。
她说她必须要考上大学,不然她爸妈就会把她卖给村里娶不上媳妇的光棍,她要离开那个家,越远越好。
但是她说她就算考上了大学家里也不会给她交学费,因为她弟弟也要上学。
我让她别担心,学费的事我来想办法。
我学习成绩本来就一般,中考的时候压着分数线上的这所高中,她就不一样了,她是以年级前50名考进来的。
我想高中毕业后就去打工,这样可以负担她上学的学费。
但是她不同意,她让我一定要努力学习,考上大学,最好和她在一个城市。
这样,等我们毕业了,就可以在市里安家,结婚。
为了她这句话,我没日没夜的努力。
没想到她上了研究生后开始嫌弃我,有个小学弟一直追在她屁股后面,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。
也是,一个研究生毕业的帅气小伙,还是城市户口,和他在一起可以少奋斗多少年,确实要比我这个大专学历挣着微薄的工资强。
我理解她的选择,只不过,10年的感情,比不过现实,我很不甘。
走出奶茶店,在等车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,沈月扑到了小学弟怀里,看起来委屈的不得了。
我冷笑一声,我的委屈找谁诉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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